和弟在msn上小爭執了起來,因為賺錢和花錢的態度。

  眾所週知,我是那種共產黨稱為「小資」、西方社會學家叫做中產階級的人。我賺錢完全是為了花錢、花錢買我所謂的快樂,最愛掛在嘴邊的是,其實人生活所需是極其少量的資源,這種論調是為將來有一天任性的罷工做準備。

  我弟不是,甚至可以說,我弟和我的價值觀是兩個世界的人。

  從同一個娘胎出來,我們都過過好命的童年;有爸媽有家、有侍候好的三餐,買得起變速車任天堂之類,可以小小在同儕間抬頭挺胸的東西。也有好命小孩才有機會發生的,為了搶吃的搶玩的打架,吵起來就不准你經過我房間門口的幼稚回憶。

  我高二,弟國二的時候爸媽離婚;離婚前很可怕的一段家庭風暴,在外租屋的我即使聽聞得再詳盡,也不會了解身處其中那個小男孩(弟)的痛苦。換了一間房子,弟在大房間裡過了兩年不能和媽媽住在一起的日子,然後我大一、他高一的時候,媽走了。

  我一直都記得回家奔喪的那一天,在弟房間打地鋪,因為他說家裡都沒人,他已經兩天不敢睡。

  後來我家的變化可能比連續劇都狗血,老爸把家產敗光、把他身邊的女人逼走,弟一個小孩自己從高中到念完大學。

  所有事情用文字的都顯得輕描淡寫。

  家族裡的嫂子們看不過去買了一打新襪子新內衣褲給他、為了繳不出學費見過學校裡從校長排下來所有高層、每天到自助餐打烊前才肯去用最少的錢吃一頓飯、週末回家居然還要掏錢出來給做老爸的……這樣說,也許你會比較了解我的弟弟。

  「我不相信妳在台北過過我過的日子。」他是這樣對我說的。

  我很慚愧。一直以來,我是家裡比較奸巧無情的那個孩子。當時我們一南一北各自為自己的生活掙扎的時候,我供養著自己的食衣住行以及所謂生活的尊嚴,卻從來不願意出一點去填老爸那個黑洞、或問問弟弟需要;我總認為自己已經很苦了。

  我有什麼資格說人家把生命花在賺錢上、賺了錢幾乎不花、吃穿用最便宜的、買個貴一點的便當給他吃像要他的命、沒有電視不上電影院所有娛樂有電腦網路免費搞定、更不要想說動他出國去玩。

  他說,以前有人每天為他多帶一個便當,有人空下一個宿舍床位讓他當黑戶,是這些人的幫忙他才能走到今天。現在他有能力請所有幫過他的人吃大餐,這才是他錢要花的地方。

  跟他比起來,我真是這世界上的狗屎。

  最自私自利自以為是自我中心的討厭鬼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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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rfec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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