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聽一個朋友感嘆,人年紀越大能做的事越少。
我不認同這樣的看法。在我看來,人生的見識經歷都是累積在自己身上的價值。此時的我有能力去的地方、敢應付處理的場面,一定比十幾二十年前多。那些吃喝玩樂通宵達旦的事自然是做不來了,全靠體力和精神燃燒的工作大概也沒辦法了,但絕不代表這個時期我能做的事,會比年輕人少。人生每個時期都能有享受的事和夢想的事,是我覺得過得好的人生應該有的樣子。
依此刻來說,我的享受之一大概就是,坦然接受身為愛吃鬼的事實,並且能負擔得起任何自己想吃的東西。(是說本人的味蕾對太昂貴稀有的食物也沒什麼渴望就是)
旅行時與目的地的連結,如果沒有音樂戲劇或私人情感之類的樂趣,抵達著名地標拍照以茲證明的工作快速交差後,找好吃的東西就是我在旅行中最樂於從事的部分了。
以下紀錄,作為日後出發的動力。--
旅遊書上寫,舊金山必吃的食物裡,我最感興趣的是Irish Coffee。最有名的店Buana Vista一天供應上千杯,顧客評論寫著worth every penny讓人好想試試,可惜地點在遙遙觀光區漁人碼頭的叮噹車終點站,且勢必擠滿觀光客。上網找找,旅館附近就有幾個喝得到Irish Coffee兼吃喝的地點,其中不少還有完整精美的網頁,Johnny Foley's就是其中之一。我找了個午餐時間逛進去,超大超深座位間距超寬敞的店(雖然暗了一點,但畢竟是Pub嘛),重點是一個人走進去輕鬆自在、座位配置、菜單形式和服務生的態度都讓單身客很舒服。
不知何來靈感,一看到有淡菜就想吃(明明是在台灣一兩年吃不到一次的東西),第一次的午餐點了一大盆淡菜、服務生推荐搭配的啤酒酵母麵包,和一杯Irish Coffee。
海鮮這東西,只要新鮮就是無敵的美味。這家用了威士忌白醬去煮,加一點培根和荷蘭芹,口味較重和印象中台式或義式的做法都不太一樣,也非常好吃。其貌不揚的一條麵包稍硬帶嚼勁,一咬滿口生香,沾著煮淡菜的醬汁吃簡直讓人傾倒。一整盆淡菜和一整條麵包都輕易讓我一個人解決,飯後小小簡單一杯的Irish Coffee滋味的深度又讓另一個胃滿滿愉悅,大讚人生真是太美好了。
奇妙的美國物價,一大盆淡菜加麵包只要12塊錢(美食街裡貴一點的套餐都差不多這個價了),愛爾蘭咖啡一杯10塊錢。(後來嚐過別家的Irish Coffee後,我也會說這一杯worth every penny。)
因為印象太好食物太美味,我對菜單上的其他選項又充滿好奇心,離開舊金山那天從旅館退房後,我又跑來吃了一次。點了當日推荐的辣雞湯、菜單上的Grilled Lamb Sliders,以及我在舊金山的最後一杯愛爾蘭咖啡。
歐美人士菜名中的Spicy我們都不用太介意,除了看起來紅紅的對台灣人來說全無威脅性。口味有點像在舊金山很容易喝到清雞湯,還不錯。附的麵包就差了一點,雖然香但非常硬,下顎強壯的人(我)才有辦法把它吃完。

超好奇Lamb Sliders是什麼樣的羊肉料理,謎底揭曉是羊肉漢堡。愛爾蘭人(或僅限這家店的主廚)對麵包裡面能夾的東西顯然比美國人多了很多想像力,羊肉漢堡的醬汁是茄子為主的蔬菜,還加了一片薄荷葉,一起夾在(應該跟前幾天吃到的一樣的)啤酒酵母麵包裡,(對不怕羊膻味的人來說)好吃。中間那團生菜沙拉配色很讚(是台灣供應沙拉的店都沒有的美感),奇妙的是調味比較接近在日本常吃到的、很淡的dressing,蔬菜原味很突顯,也很好。
我真的有在考慮,為了把菜單上其他東西都吃吃看,而再來舊金山。
久聞大名的舊金山同性戀大本營Castro區,其實算不上是觀光景點。特地來「觀賞」男男couple,似乎不是什麼太禮貌太適合在旅行做的事。(要看同性戀人公開的親密互動,市區就很多了)我對這裡不同於商業區的市容和生活形態比較感興趣,當然有一家網頁上大大寫著「舊金山最佳咖啡店」、旅遊書上也說他們早餐不錯的店可以吃,才是我決定造訪的最大原因。
在舊金山,只要F線街車可以到的地方,搭這一線路面電車幾乎是我不變的選擇。市中心到Castro只要沿著Market St.坐到底就是了,沒想到大早九點鐘Tenderloin仍在維持它一貫的混亂危險形象,在大馬路上持刀追逐的人大喇喇地、硬是從行駛中的電車面前殺過去。緊急剎車和惶惶不安的眼神是車上乘客們受到的唯一傷害,真是善哉善哉。
一進Castro整個氣氛就全然不同,乾淨秩序和品味,似乎是能在這裡自在生活的人們不經意的維持。走一圈拍完彩虹旗後我忙不迭衝進早餐店,實在是餓死我啦!
點餐方式比較特別,供應熱餐的和飲料點心吧檯分開。顧熱餐檯的是個非常明顯的同志姊妹,講話的節奏和動作表情的風韻都比我細緻許多,很吸引(本鄉巴佬的)眼光。點好熱餐拿到號碼牌擺桌上,然後我再跑去吧檯東張西望,看要喝什麼東西。

我個人覺得,吧檯是衡量一個人社交自信的奇妙場所,這幾年臉皮厚度累積到歐巴桑的程度,我才敢輕易靠近。看這吧檯的聲勢就知道不會有飲料單這種東西,全靠一張嘴和Bartender打交道。我很喜歡那天遇到這個女酒保,我問她旁邊那個玻璃缸裝什麼,她說是xx紅酒(泡了很多水果在裡面)。我問說會不會太heavy,她就直接裝了一小杯請我喝。喝完我說「的確是太heavy了」
--其實還好,只是大白天喝那一小杯剛好就夠了,問她有什麼果汁然後點了現榨柳橙汁。我後面有個客人點了一大杯bloody mary,舊金山居民真是好早就喝開了啊。
我的餐:法國土司,配蘋果木燻雞肉腸。食物幾乎都沒怎麼太重的調味,蛋煎土司香香的鬆鬆的只一點點糖粉的甜,香腸也令我意外地不太鹹。東西都很新鮮,香腸還嚼得到肉的纖維,烹調的火候也很簡單又剛好,完全印證了好的材料不需要太花俏的手法就是美食的道理。
重點是,在這裡吃早餐真的非.常.舒.服。整整三面大窗的採光(再過一個月可能會很冷?),座位很多(外面花園也好幾桌)不用搶也不用急,大家都在慢慢地做我想在咖啡店裡做的事。而且個人觀察到的有趣情景是,整家店的客人身形都很Fit,打扮整齊優雅,拿著書報筆電或tablet,要不就是圍坐一桌用不大的聲量閒聊著。而美味的愛爾蘭酒吧裡,我去兩次都可見兩桌以上噸位驚人的食客,開懷地喝著啤酒吃著漢堡薯條看著頭頂上不停播著ESPN的電視、做我想在酒吧裡做的事。
旅行最好玩的地方,大約就是這些不去旅行不會有的,微妙的感官體驗吧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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