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篇的懷舊聚會全紀錄,讓我的國中同學們呼朋引伴地來收看,Join一貫嬌滴滴地提問:妳那時候寫過什麼文章?好想看一看喔!

  我自己也好想看一看喔!

  話說,我的怪咖習性是從小確立的,很早就看不上用錢買得到的東西;珍惜的一直都是一些所謂破銅爛鐵虛無縹渺。像是從小看到大的書、寫過的作文簿、用過的課本,當然最無價的,還有自己的日記、作品、幾百封書信,那些一筆一劃刻出來的感情和人生。

  偏偏我的成長並沒有那麼順遂的環境,搬遷和家變種種,是沒有餘地讓大人為你保存這些想賣也賣不掉的玩意兒。長大後這麼努力攢錢買下的城堡,來得及搶救來裝的破爛真的只剩九牛一毛。想看國中的作品,還得費一番思量才行。

  雖然很幸運地和活化石天婦羅老師保持聯絡,十幾年前(那個「幾」是多少連我自己也不確定)的一本青少年雜誌也不是隨便就能這麼剛好被她留下來。還好除了出版社本身,這個國家有個地方會無條件地為你保存公諸於世的所有文字刊物,就叫「國家圖書館」。

  星期天是國家圖書館的正常營業日。

  心急的人,先來看我一個下午找到的東西吧!

  (原始檔的字很清楚,想要細讀的人請到msn來找我要)

  就是這一篇,刊在民國83年五月的幼獅少年,「人間有情」徵文入選作品。臉皮薄的國中生寫小小的友情還只敢用筆名,到了歐巴桑年紀就大方的承認了,這‧是‧我‧寫‧的。

  幼少在國圖期刊室的非開放區,借出合訂本要填提閱單並花時間等待。我的記憶力果真沒有想像中的好,前前後後借出了一年半份量的雜誌才找到這一期這一篇。短短兩分鐘看完,感想是:我國中時的文筆比我現在好,這十五年不知道都在幹什麼;還有,親愛的abby,原來這篇文寫的是三個人不是只有妳和bu,還記得我們小組裡另外一個人嗎?

  十幾歲的時候很輕易就說出「珍藏一世」這種話,現在好想問問當時的自己,你知道「一世」是什麼嗎?你知道要保存一輩子是多麼深刻和艱難的承諾?你一定想不到,後來你連說過這些話的自己,都一起忘記了。

  風很大,下午的陽光很好,出了國家圖書館就是熱熱鬧鬧的自由廣場。我沿著羅斯福路去吃一碗金鋒滷肉飯,然後在南門市場的億長御坊帶了一個熱熱的江米藕,回家邊喝下午茶邊迫不及待地將文章掃描上傳。

  完成了一件無法估價的任務,很像我的風格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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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rfecta

陽光的味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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